真实的人权基础发展工作方法以应对后疫情时期的未来


缅怀大卫彼得拉赛克教授

2019冠状病毒已经改变了我们所认识的世界。 许多国家面临健康照护、经济以及社会危机。 此离结束仍遥遥无期的危机,为社会中的个人、国家以及整个世界此一整体提供机会重新思考以及「更好的重建」(build back better)。 要达到这样的目标,需要把人命及人权置于公共政策、法律及计划的中心,并且透过真实以人权为基础的发展工作方法加以实践。

应对疾病的大流行,政府的主要选项只能在两个方案间择一:实施严格的抗疫措施,将伴随立即且大幅度的经济衰退;或是采取较为宽松的抗疫措施,希望达成「集体免疫」并且保持经济运作。

实施严格抗疫措施,因为经济趋缓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可以带来较低的立即死亡数字,也给予政府时间透过紧急经济措施,以及紧随而来的税收与复苏,尽可能在人民间平均分摊即将发生的经济成本。 在宽松的抗疫措施下,声称较低的经济损失则是以短时间内生命的损失来弥补,并且(被期待)能获得长期收益。 美国、英国、瑞典和巴西皆是采取宽松的措施对抗2019冠状病毒,在区域性与全球性的统计中,这几个国家有于每百万人最高的2019冠状病毒死亡率,他们的确经历短期的痛苦。

实施宽松措施抵抗2019冠状病毒的国家所损失额外的性命,是不成比例的以弱势人口的性命为代价,所保全的经济利益,则是由控制了经济、占社会百分之一顶层人口获益。 不只是公然的分配不平等及不公平,也枉顾基本的人性尊严价值以及相关的规范。

政府所采取回应2019冠状病毒的政策已明显地在各个群体显现出不成比例所造成的不利影响,现存的不平等被揭露,亦加剧许多不平等。 在长照机构的年长者在特殊机构的身心障碍者贫困者以及被拘留者都深受2019冠状病毒肆虐的影响,原住民族移民难民少数族群亦同。许多女性发现他们的收入减少、家庭儿童照护及教育的负担增加,也面临家庭暴力

值得回顾的是,2015年通过了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声明不丢下任一人的宏大目标。 然而,2019冠状病毒危机突显出这个愿景的脆弱性。 如果,在2020年,仍有许多政府愿意以弱势者的性命换取最富裕者的经济获益,那么,可以平心而论2030年的议程是不是道德破产了?

在这些问题之中,人权在绝大多数的情形都仅被视为最后的考量。 然而,演进中的人权规范与标准,伴随有效的实践与治理的选项,可以提供正确的答案。 为此,以深层且真实的以人权为基础的发展工作方法(HRBA)为形式,人权必须作为主要的组织框架进入公众议程。

HRBA并非新概念。 出现于200年前,它与阿玛蒂亚森(Amartya Sen)提出的的人类发展工作方法和「扩展人类能力」的概念具有共同的要素。

联合国将HRBA定义为通过国际人权标准规范性地建构而成,在运作上用以促进并保护人权的人类发展进程框架。 依照HRBA,就提供个人人权而言,公共政策和发展是概念化的─这意味受到保证的选择机会和自我满足的手段。 国家有义务提供个人与团体相对应的权利以要求国家遵循并且执行规定,这也是公共机构的核心功能。 更进一步,HRBA要求优先针对最弱势者采取行动以满足「不遗漏任何人」(Leave no one behind)的信念。 最后,HRBA将权利持有者置于可决定行动去向的地位,作为决策与发展的主要参与者:「所有关于我们的事务,不能没有我们的参与」 。

对于在持续中的22019冠状病毒疫情与后疫情时期措施,HRBA可以提供清楚且具强制性的指式。 它为具备平等与尊严这些最上位价值的行动提供指导原则。 它指导重点行动和个别行动以找出未能受到保护的人。 它要求特别受疫情影响或受影响程度最大者列席并参与决策。

不幸的是,当前广布的危机中,难以观察到HRBA被适用在最严峻或者宽松的措施中。 诚然,若要彻底适用HRBA有赖一定程度的复杂性与时间,特别是具包容度的参与式决策。  HRBA被批评为缺乏明确性,包括评价方法的不足,以及尚未证实其功效。 然而,亦有主张HRBA并不比通常实践更为复杂或者更耗时,而另一个巨大优势,就是HRBA受到大量普遍同意的规范所支持。 至今仍欠缺的,其实是坚决且全面的适用该原则。 举例而言,HRBA若在疫情出现初期便立即得到适用,预防性措施便得以及早进场,则在照护机构中的高龄人士就不会被「遗忘」,用以减轻内国负担和暴力行为的特别措施也得以迅速执行,而紧急经济措施也能够聚焦在不同层面并产生不同的影响。

HRBA既非创造新的人权,亦不需通过新的授权文件或额外的支出。HRBA也不意在成为万灵丹。  HRBA乃在替诞生数十载且近乎被普世接受的人权标准和承诺,注入完整的意义与生命,将人权标准从专家论争和流行口号的边缘地带拉至全球、各国以及在地决策治理体系的中心。

真正的HRBA,以其所有关键的要素─人权的目标、针对弱势者的优先行动以达到「不遗漏任何人」,以及权利持有人为主要参与者(「所有关于我们的事务,不能没有我们的参与」)─都应被适用于各层级的治理。 这意味具有包容性与参与式决策的新机制、行为与可责性的新机制,并且配合态度调整与有责的带领。 这意味的是系统性的工作方法─不只是「人权」标签,或仅作为「人权的主流」。  HRBA并不在于让人权成为主流程序要素或者维度的其一;HRBA的意义在于让其内涵成为整个社会政治组织与发展过程的根本框架与基础。

以人权为基础的发展工作方法可以拯救性命,增进福旨并且对永续和平与发展作出贡献。 有决心的奉行,并且系统化的实施,以人权为基础的发展工作可以帮助每一个社会、国家以及国际社群「更好的重建」。 我们已经拖太久了。

 

这篇文章的许多想法深受大卫彼得拉赛克教授的启发或源于跟他的讨论。 与帕克教授以及达芙妮那卡辛教授一起,彼得拉赛克教授是斯拉发巴兰博士候选人博士论文委员会的成员,一直到他生命的最后一天。 本篇作者们感谢彼得拉赛克教授对于人权思想与研究的贡献以及仔细的指引。